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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lxxjytyj/2026-0003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10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泸西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方案》

2026年7月,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印发了《泸西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理解、贯彻落实,现将方案出台的背景、目的及核心内容等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泸西县城区人口持续增长,适龄就学儿童数量不断增加。原有城区7所小学中,部分学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以泸西县建设第一小学为例,该校校园总占地仅8.1亩,生均占地面积仅2.24㎡,远低于国家标准22㎡/生,办学用地极为紧张。当前,该校已借用泸西一中老校址内的2栋教学楼和2块运动场地办学,且把原校内的各种功能室、办公室腾用为教室,1200人的办学规模已翻番,2026年春季学期达2416人,学校长期处于严重超负荷运转状态。同时,城区新建了中枢镇中枢第二小学,需将招生纳入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统一组织。

在此背景下,县教育体育局经过全域楼栋、住户、适龄生源、学校办学容量的全面摸排,学位与住户比测算,组织编制了本方案,并于2026年6月16日举行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后研究下发。

二、制定的目的

(一)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促进片区入学公平,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促进城区小学优质均衡发展。通过科学调整城区小学布局,将城区小学由7所调整为6所,推动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稳定化,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助力城区小学逐步迈向优质均衡发展。

(三)有效化解城区小学学位供需矛盾。针对部分学校长期超负荷运转的实际,通过新建中枢镇中枢第二小学并重新划定招生片区,合理分流生源,提升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逐步实现学位供需平衡。

(四)落实“阳光招生”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让更多群众享受优质的教育。

(五)方便多子女家庭接送。建立“多孩同校、长幼随学”制度,切实解决多子女家庭接送不便的实际困难。

三、执行范围和时间

本方案执行范围为泸西县城区6所小学划片招生区域,即泸西县建设第一小学、泸西县建设第二小学、中枢镇中枢小学、中枢镇中枢第二小学、中枢镇新华小学、中枢镇胜利小学。执行时间为2026年秋季学期起。

四、核心内容解读

《方案》由七个部分组成。

(一)城区小学组成调整

原城区学校由泸西县建设第一小学、泸西县建设第二小学、中枢镇中枢小学、中枢镇新华小学、中枢镇胜利小学、中枢镇桃笑小学、中枢镇瓦窑小学7所学校,调整为泸西县建设第一小学、泸西县建设第二小学、中枢镇中枢小学、中枢镇中枢第二小学、中枢镇新华小学、中枢镇胜利小学6所学校。中枢镇桃笑小学、中枢镇瓦窑小学(含阿路发教学点)学生整体合并至中枢镇中枢第二小学办学。中枢镇中枢第二小学为新建学校,虽设在中枢镇中心学校辖区内,但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提级管理,学校管理团队从城区学校有名望的校领导中考察选拔任用,教师从全县优秀教师中遴选组成,按一所全新的高标准高起点小学办学。

(二)六个划片招生区域

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按照户籍和居住地相结合的方式,将城区小学划分为六个片区:

1.中枢镇新华小学:钟山路→环城东路→官井街一线以东片区(不含东寺村)。

2.中枢镇中枢小学:人民路延长线→人民路→北正街→自由街→二门街→南桥路一线以东,泸源大街至官井街→环城东路→钟山路以西片区。

3.泸西县建设第一小学:人民路延长线→人民路→北正街→自由街→二门街→南桥路一线以西,泸源大街至火神庙街→环城西路→九华路→龙口街→环城北路→大白段与人民路延长线交叉点所包围的区域。

4.中枢镇胜利小学:火神庙街→环城西路→九华路→龙口街→环城北路以西,半山首座以南→西园村以南→县加油站→阿庐大街→迎宾路→泸源大街所包围区域。

5.泸西县建设第二小学:警馨苑→阿庐大街→县加油站→西园村→半山首座→中枢镇初级中学一线东北片区。

6.中枢镇中枢第二小学:文笔路→泸源大街→迎宾路→阿庐大街一线以西片区。

(三)招生办法

招生类别分为三大类七个批次:

1.优待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基干民兵、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户籍类:户籍属中枢镇民主社区、胜利社区、新华社区、桃笑社区、瓦窑社区的适龄儿童既可选择户籍报名入学,也可按照划定片区以实际居住地报名入学。

3.住房类(实际居住地):按七个批次依次招生,额满即止。第一至四批次按城区户籍与非城区户籍、房产份额100%与大于等于40%小于100%进行区分;第五批次为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第六批次为隔代房产(外/祖父母房产);第七批次为商业租房。未进入批次招生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城区其它小学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多孩同校,长幼随学”方式

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学位承载”的原则:

1.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同一监护人直系子女已有1名在城区6所小学中的任意1所就读,其未入学适龄弟妹可申请入读同一学校。

2.中枢镇中枢第二小学招生片区内,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到中枢第二小学就读一年级,但家中其他直系子女之前已在其他5所城区小学中任意1所就读的,可申请将该学生转学至中枢第二小学对应年级就读。

3.对于拥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家庭,应当选定一处房产作为“长幼随学”政策的关联房产,以首次入学选定的房产作为后续多孩同校资格认定的唯一依据。

(五)报名方法

招生使用云南省教育厅全省通用的“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办理。监护人可通过手机端“办事通”APP或电脑端“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报名。

(六)报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实际居住地有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建房证、租房合同/协议、公安机关出具的租房备案等)。

(七)其他说明

原《泸西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泸教发〔2017〕72号)同时废止。

五、关键词诠释

《方案》中部分术语与定义解释。

相对就近:指综合考虑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儿童就学趋势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片区划分,并非地理位置上绝对最近,也非以直线距离或以学校为圆心画圆划分。

中枢镇城区户籍是指拥有阿庐社区、瓦窑社区、胜利社区、民主社区、长安社区、钟秀社区、焰山社区、新华社区、泸东社区、迎宾社区、桃笑社区户口。

法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合法房产:指不含商铺、车位等不动产的住宅房产。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税务部门的完税票据和在住建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教育入学一件事:云南省教育厅推广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现报名、审核、录取等全流程“一网通办”。

长幼随学:为方便多子女家庭接送,在学位承载允许的前提下,允许同一监护人直系子女在同一学校就读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