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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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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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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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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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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21年1月14日,泸西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泸政发〔2021〕7号),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落实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0年11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共调整了23项行政权力事项。按照文件要求,泸西县及时组织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调整事项共4项,报县政府批准印发。
二、文件出台依据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梳理调整。
三、目标任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工作力度,优化政务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更好更快地创业和办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此次共调整了行政许可类4项行政职权事项(承接2项,取消2项)。其中,泸西县广播电视局(县委宣传部)承接2项:“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和“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泸西县公安局取消1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取消1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