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lxxczj/2026-0046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泸府通告〔2026〕10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2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确定泸西县财政局为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