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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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fhcxjsj/2026-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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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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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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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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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城市存量资源摸底调查通告
为全面落实《红河州城市存量资源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红建发〔2026〕30 号)、《泸西县城市存量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泸政办通〔2026〕18 号)工作部署,精准摸清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内闲置、低效城市存量资源底数,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推动城市更新与存量资源盘活利用,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县城市存量资源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泸西县县城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全部区域(覆盖中枢镇、白水镇辖区县城建成区范围)。
二、调查对象
凡在上述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集体、民营企业、个人等所有主体占有、使用、管理的闲置、低效利用存量资源,全部纳入调查范围,具体包括五类存量资源。房屋建筑资源类:包括闲置(低效)办公楼、学校、医院、文体、养老、社区服务用房;厂房、仓库、商业综合体、老旧商铺;城中村、棚改回迁房等。土地资源类:包括低效工业用地、闲置仓储用地、低效商业用地、不符合规划与产业政策的存量建设用地。历史文化与旅游资源类:包括闲置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民居;闲置景区、旅游接待设施。公共基础设施资源类:包括闲置停车场、场站、供排水、环卫、公园绿地、慢行交通设施。其他存量资源类:包括低效地下空间、河道沿岸闲置场地、闲置通信设施、低效人工湿地、闲置人防工程等。
三、需要填报的核心内容
所有产权人、使用管理人须如实填报《泸西县城市存量资源摸底调查表》,完整提供以下信息:一是基础信息,包括资源详细地址、权属单位(个人)、产权证明、建成年代、建筑面积、现状使用功能等;二是运营现状,包括当前使用情况、闲置(低效)原因、运营收益等;三是规划与盘活潜力,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用途、改造可行性、自有盘活意愿等;四是诉求建议,包括盘活政策需求、合作意向、存在困难等。
四、申报与调查时间安排
2026年7月31日前,所有存量资源产权单位、产权人、实际使用人完成自查并提交调查表。2026年8月1日起,县属相关部门将根据自主申报情况,分组分片上门实地核验、现场拍照、补充完善数据,并完成数据审核汇总、成果编制及运用等后续工作。
五、各主体申报渠道
1. 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由本单位统一收集存量资源信息,填写调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机关事务局汇总;
2. 县属国有企业由企业统一自查填报,报送县财政局(县国资局)汇总;
3. 规模以上工业、商贸、仓储物流企业报送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汇总;
4. 教育、卫健、文旅、交通、水利等行业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本系统下属单位存量资源表格;
5. 村集体、私人商铺、厂房、住宅、个人自有存量房产土地到所属中枢镇、白水镇社区(村委会)领取表格填报,由乡镇统一收集上报。
申报所需表格《泸西县城市存量资源摸底调查表》可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搜索下载(http://www.hhlx.gov.cn);填报材料包括:纸质表格1份 + 电子版表格,可附产权证明、现场照片。未尽事宜可致电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西县城市存量资源调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咨询,咨询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15号(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风貌管理科);咨询电话:13769355709;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泸西县城市存量资源摸底调查表
泸西县城市存量资源调查工作专班办公室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附件:泸西县城市存量资源摸底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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