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lxxxf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5-1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泸西县委书记夏明同志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中共泸西县委书记夏明同志将于近期公开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夏 明 中共泸西县委书记

二、接访时间

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接访地点

县信访局接访室(县人民政府一楼)

四、来访须知

(一)预约登记。有信访意愿的群众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14日17:30前,请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县信访局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一楼)预约登记,预约时间为8:00—11:30,14:00—17:30,由县信访局审核后,安排接访,工作人员将在5月15日17:30前电话告知参加此次接访的群众。

(二)现场候访。接到通知参加此次接访的群众来访时,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排序和候访,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有序向接访领导反映诉求。

(三)推选信访代表来访。涉及多人反映同一信访诉求的,须推选出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其他群众不参加接访。

(四)如实反映诉求。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一访一诉”,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不予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县级领导已接访过的;有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已经办理、复查、复核行政三级终结的;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或诉讼期间的信访案件不予受理。

(六)依法有序信访。群众在信访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导,依法有序反映诉求。遵守相关纪律,不起哄、不吵闹,对有意破坏工作秩序、无理取闹以及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接访安排时间如与重要任务或会议冲突,调整时间将提前告知信访人,具体接访时间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3—6621192,咨询地点: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一楼)。



中共泸西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