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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1-03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6〕182号)精神,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登记管理科(泸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16年11月1日-2日开展我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并实地核查工作。

  通过双随机摇号产生3名检查人员:叶铭、杨晴、王琼,3家事业单位:泸西县三塘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泸西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泸西县白水塘水库管理所,并进行了实地核查。实地核查结果:

  1.我局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到泸西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事业单位2015年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抽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工资花名册等台账资料,该事业单位能够按所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检查中未发现该单位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按要求悬挂在单位所在地的醒目位置;法人年度报告书中的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未填写本单位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泸西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单位所在地的醒目位置;在下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书填写中,严格按要求规范拟写。

  2.我局于2016年11月1日下午到泸西县白水塘水库管理所开展事业单位2015年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抽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工资花名册等资料台账,该事业单位能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检查中未发现该单位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的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按要求悬挂在单位所在地的醒目位置;法人年度报告书中的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概述不够全面。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泸西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单位所在地的醒目位置;在下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书填写中,严格按要求规范拟写。

  3.我局于2016年11月2日上午到泸西县三塘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事业单位2015年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抽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工资花名册等资料台账,该事业单位能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检查中未发现该单位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的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按要求悬挂在单位所在地的醒目位置;法人年度报告书中的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泸西县三塘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单位所在地的醒目位置;在下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书填写中,严格按要求规范拟写。

          

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