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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6-0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工防雹作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县防雹减灾工作,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人工防雹作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人工防雹作业时间

  201768日-930

  二、开展人工防雹作业范围

  全县范围内

  三、有关事项

  (一)在人工防雹作业时,为保证作业安全,请广大群众不要围观,尽量远离作业地点,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为抢抓时机,及时作业,在人工防雹作业车经过时,请过往车辆、行人主动让道,为人工防雹作业车提供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广大群众若发现掉落的哑弹或炮弹残骸,请及时向县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指挥中心报告(联系电话:66355566636136),禁止捡拾、私藏。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176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