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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1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2017002)号

  经权利人申请原土地证遗失,申请补发证书,经初审,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补发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17年10月    1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我局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登记事项。

  原不动产权利人:许春生

  原不动产坐  落:泸西县中枢镇西正街38号

  原不动产权证号:05353号

  原证书种类:集体土地使用证

  原使用权类型:划拨

  原使用权面积:78.87平方米

  联系地址:泸西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