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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环保局
  • 文号
    第二期
  • 发布日期
    2017-12-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11月26日进驻红河州开展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12月4日,泸西县人民政府受理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1件,现已转给金马人民政府办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泸西县金马镇吉摆大寨背锅窑有村民烧焦炭产生的废气影响周围居民。

  受理编号:LD20171203002

  责任单位:金马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

  泸西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乡镇和部门制定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