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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泸政发〔2017〕104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因人事变动,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17年11月14日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县长莫伟同志: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预防腐败)、审计、编办、统计工作。

  常务副县长唐卫平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的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人事社保、机构编制、安全生产、交通、工业、电力电网建设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监察、审计、编办、统计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泸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外事侨务办。协助县长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编办、县统计局。

  联系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泸西管理部、中国邮政泸西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红河银监分局泸西办事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泸西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泸西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泸西县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泸西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泸西支公司、泸西公路分局、泸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泸西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导航站、泸西供电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泸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泸西分公司、中国联通泸西分公司、云南广电网络泸西支公司等通讯网络企业。

  副县长周宏伟同志: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档案、残疾人事业、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县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档案局、县老龄办、县残联、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移民工作。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总工会、县委老干部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关工委、县保密局。

  副县长张华同志:负责农业农村、烤烟生产、水务、市场监管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县烟办、县烟水办、生物资源开发工作、县中低产田地改造办公室、县城乡统筹办。

  联系县工商联、州烟草公司泸西分公司、县气象局、泸西复烤厂、县科协。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方伟同志:负责公安、社会稳定、煤矿安全与秩序、道路交通安全、信访、法制工作、依法行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打击走私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应急办。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驻泸武警部队、圭山煤矿。

  副县长卢涌滢同志:负责国土资源、住建、卫生和计生、电子政务建设、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等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

  副县长刘泉同志:负责旅游、文化体育广电、志办、招商、政府新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县旅发委、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志办、县招商局、县政府新闻办。

  联系县文联、县社科联、泸西报社。

  副县长施佳辰同志(挂职):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协助抓好扶贫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协管县扶贫办。

  副县长王仁祥同志(挂职):负责地震工作。主抓兵装援助项目,协助抓好工业、扶贫工作。

  分管县地震局。协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泸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扶贫办。

  副县长陈凯同志(挂职):负责林业、环保等工作。

  分管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环保局。

  副县长徐安卫同志(挂职):负责政务服务管理、红十字会工作。

  分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协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副县长邢冰同志(挂职):负责教育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协管县扶贫办。

  联系县中华职业教育社、云南技师学院泸西分院。

  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关系如下:常务副县长唐卫平——副县长徐安卫、副县长王仁祥,副县长周宏伟——副县长陈凯,副县长张华——副县长施佳辰,副县长方伟——副县长卢涌滢,副县长刘泉——副县长邢冰。

  请各乡镇、各部门按此分工范围联系、汇报工作。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