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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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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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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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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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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完成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电(信)举报件(LD20171206002、LD20171206006)办理工作
2017年12月7日上午,我县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的《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来电(信)举报材料2件》(督转31号),根据转办要求,我县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于2017年12月9日完成办理工作。
一、受理编号:LD20171206002
(一)主要内容。泸西县白水镇黑山村委会德村附近高速公路修建更改设计计划,将隧道设计改为占用天然林地。
(二)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转办件所述的“泸西县白水镇山黑村委会德村附近高速公路”为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起于泸西与师宗交界处的无浪海水库东侧,途经泸西县白水镇小无浪、五者、既庶、德村、山黑以及中枢镇坝心村,接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一期工程),主线长22.46公里,路基宽25.5米,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2014年11月4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二期工程)2016年12月12日举行开工仪式,目前正在进行征地工作。
转办件反映的路段为途经山黑村委会德村村小组东侧,桩号K15+660—K16+160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路段工程路线的设计方案之一为“隧道”,在两阶段初步设计现场踏勘过程中,从路线技术指标、环境保护、安全因素、造价影响等方面综合分析后,认为局部路线设计不合理,进行了线形调整,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路线不再经过举报所述位置。修改后的路线占到部分林地,工程项目方已按要求将相关报件报至县林业局,正等待审查。同时,项目建设变更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在报批中。
(三)下步工作。我县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辖区内涉及高速公路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沿线广大群众、施工单位环保意识,在全县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受理编号:LD20171206006
(一)主要内容。泸西县金马镇午龙村委会生活垃圾全部倾倒至泸西县金马镇午龙村委会小坝河小组庄科山路边的冲沟里,一直无人清理,约有300吨。部分动物尸体、农残用品等垃圾管理不善,仍到河里,影响周围居民,污染水质。
(二)核实处理情况。经调查核实,转办件所述的“金马镇午龙村委会”实为金马镇雨龙村委会,“庄科山路边的冲沟”为小坝河村小组旁自然形成的深沟,周围无水源。金马镇雨龙村委会辖区内的雨龙、小坝河、小龙潭3个村小组地势较平坦,多年来村民习惯将垃圾随处乱丢,影响周围环境。2016年11月,全村配备了垃圾箱、垃圾车,但由于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垃圾收集后难以进行处理。因此,雨龙村委会将小坝河村小组旁自然形成的深沟作为全村垃圾暂时堆放点,堆放生活垃圾及部分建筑垃圾,现场调查时目测堆放垃圾约350吨。截至2017年12月8日17:00,此处垃圾已清理完毕。
(三)下步工作。我县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积极开展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加强日常检查,杜绝垃圾随意堆放现象发生;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快开工建设的雨龙垃圾热解处理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从根本上控制此类情况的发生。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