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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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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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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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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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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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部署要求,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文件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95号)文件精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县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改为信息比对认证、互联网或手机APP自助认证以及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认证等更加便捷的认证方式。
同时,我们也提醒全县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及家属,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丧失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如死亡、失踪、重新就业、判刑等)后,应当履行向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机构报备的义务,若本人或其他人员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属于诈骗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泸西县社保经办机构报备(监督)电话: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0873-3177577
泸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0873-3177561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