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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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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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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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泸应疫指通告〔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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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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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为认真做好泸西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阻断疫情输入输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县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情况,决定暂停全县所有餐饮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营业时间:从2020年2月10日24:00起,具体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暂停营业范围:全县所有餐饮经营户,包括:早点店、大小餐饮店、快餐店、烧烤店(摊)、休闲吧、农家乐、饮品店、外卖餐饮等餐饮服务行业。
三、暂停营业要求:全县所有餐饮经营户要按照通告要求主动停止营业。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各餐饮经营户暂停营业,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暂停营业期间违反规定的经营户,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泸西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