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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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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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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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泸应疫指通告〔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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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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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自觉居家,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养成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等卫生习惯,主动学习防控知识,提升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和亲戚,带动朋友和邻里,协助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拒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置。
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设置2个发热门诊,中枢镇卫生院、中枢镇逸圃卫生院、向阳乡中心卫生院、三塘乡卫生院、永宁乡卫生院、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金马镇中心卫生院、旧城镇卫生院、旧城镇三河卫生院、白水镇中心卫生院设置预检分诊点,全县所有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正常开展。
三、全县停运泸西县发往昆明、曲靖、河口等14条市际、县际客运班线车辆,县内所有客运班线(含城乡客运、农村客运)车辆,县内所有公交车、出租汽车运营,以及巡游出租汽车包车出城;对泸弥高速弥勒方向至纳堡收费站下口通道进行封闭;全县设置8个交通监测卡点,对进入泸西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体温检测,具体地点:中枢镇卡点(泸西东高速路出站口)、午街铺镇卡点(大水塘)、旧城镇卡点(马槽冲)、旧城镇三河卡点(雀梨树)、白水镇卡点(利民村)、向阳乡卡点(云鹏电站、布租)、永宁乡卡点(舍者大转弯)。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全县所有公共文化场馆暂停开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体育馆(场、中心)、健身场所、游乐场(室)等公众聚集度高的公共场所暂行闭馆;阿庐古洞景区、东方玫瑰谷、青龙山庄、城子古村、黄草洲湿地公园等景区全部暂停开放;全县所有KTV、游戏游艺室、网吧、酒吧、旅行社及服务网点、茶室全部暂停营业;宾馆酒店内所有节庆、宴会、商务等带有聚集性质的活动一律取消。
五、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提前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各学校的体育场地暂停对外开放,严禁学校组织群体性体育活动和集体体育培训(集训),或提供学校场馆给任何组织、个人举办培训或组织比赛。
六、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养老、儿童福利等服务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禁止组织集体活动;停止举办一切城乡集体性宴席聚餐活动,停止赶集日开市活动。
七、全面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全县辖区内活禽交易一律暂停营业,禁止在市场内宰杀活禽。
八、集贸市场、超市、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要做好全面消毒、清洁、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广大企业要认真做好员工从业场所消毒工作,主动做好企业员工的体温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外地企业经营者和务工人员返回泸西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自觉落实好当地党委政府的疫情管控要求。
九、佩戴过的口罩视作医疗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全县在县委会大门口、县政府大门口、文化宫、北门街口、东门街口、恒远意通、皇朝酒店、阿庐大街(住建局处)、西门街口设置了九个统一收集点,请广大群众自觉将使用后的口罩按要求投放到指定的废弃口罩收集点。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群众废弃口罩的收集工作,使用后的口罩统一收集后,交乡镇卫生院统一处置。
十、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十一、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明码标价,严禁利用疫情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扰乱市场秩序。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投诉。
十二、广大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认真做好消毒消杀,减少和阻断污染源、传播源,营造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为战胜疫情贡献力量。
十三、即日起,社会各界可使用云南省“互联网+督查”平台或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不力、瞒报漏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方面问题。对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严查严处、绝不姑息。
十四、本通告执行内容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泸西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