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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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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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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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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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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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按照云南省红十字会、红河州红十字会的安排部署,泸西县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弘扬人道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接收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现将捐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一)防护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GB19082-2003)、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二14MPa),鞋套/靴套。
(二)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三)药品
1.抗病毒药:干扰素、奥司他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阿比多尔。
2.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金叶败毒颗粒。
3.辅助用药: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
(四)诊断类用品: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医疗物资捐赠请向泸西县红十字会提交捐赠意向函,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除上述物资外,其他物资捐赠暂不接收。
二、捐赠途径
(一)捐款主要途径
收款单位:泸西县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西县支行
银行账号:24069201040013155
(二)捐赠物资主要途径
现场接受捐赠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8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内老办公楼三楼),办公室电话0873-6629009,联系人:余蔚,李本文。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为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物资的需提供捐赠意向函(样式附后)。
(二)如需咨询捐赠事宜,请与泸西县红十字会联系,办公室电话0873-6629009,联系人:余蔚,李本文。
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或拨打联系人手机,非常时期,敬请理解。
(三)上述捐赠款物专项用于湖北省和泸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捐赠意向函
泸西县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日
附件:
捐赠意向函
XXX红十字会:
为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公司)自愿向贵会捐赠资金人民币XX元(物资名称及价值),所涉资金(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有权捐赠,作为贵会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资质证明
2.捐赠物资的介绍、质检报告、数量及价格
捐赠个人或企业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附注:以上为必备要素,企业若有其他要表达的,可在此之外增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