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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57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泸西县境内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法规,为加强对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保障水文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经研究,决定依法划定泸西县境内工农隧洞水文站、独善水文站、阿子田、矣维河隧洞水文站监测环境和设施的具体保护范围,具体保护范围如下:

     一、水文监测河段周围环境保护范围 

  (一)工农隧洞水文站:沿河纵向以水文基本监测断面上下游各一百米;沿河横向以两岸河堤为边界。 

  (二)独善水文站:沿河纵向左岸以水文基本监测断面上下游各一百米;沿河横向以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区域为边界。 

  (三)矣维河隧洞水文站:沿河纵向左岸以水文基本监测断面上下游各一百米;沿河横向以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区域为边界。 

  二、水文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范围 

  以各水文站水文监测设施周围二米为边界。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的义务 

  如发现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请及时向县水利局报告,联系电话:6650345。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