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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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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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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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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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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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大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泸西县大衣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于2020年9月8日组织相关单位对泸西县大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编制及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目标值;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确定的目标值。管理维护责任落实,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云南省泸西县大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在泸西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泸西县大衣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31日
建设单位:泸西县大衣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张进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泸西县大衣水库工程.pdf】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泸西县大衣水库工程.pdf】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泸西县大衣水库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