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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658
  • 发布机构
    云南省泸西县烟草专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2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报告

 为提高公共管理决策的透明度,保护卷烟零售户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泸西县烟草专卖局于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五)上午,在泸西县烟草专卖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泸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以下简称《合理布局规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由泸西县烟草专卖局主持。听证会代表是通过在政府网发布听证会公告网络报名、向社会公众征集、邀请有关部门、单位、社区推荐等方式产生。参加人员有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代表5名,卷烟零售户代表10名,拟申请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客户代表4名,消费者代表4人,公证人员2人,听证监察人2人,县烟草局相关代表6人,共33人。听证会议记录员2人现场记录会议情况,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第一项议程,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及宣布听证会有关要求; 

    第二项议程,听证决策发言人宣读《泸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 

  第三项议程,听证代表对听证内容进行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第四项议程,听证决策发言人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解释回答; 

    第五项议程,监察人作监察情况发言和公证人作现场公证发言; 

    第六项议程,听证决策发言人对会议进行总结,正式代表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后退场。 

    二、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会议期间,代表们对《合理布局规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制定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合理布局规定》的主体资格、主要内容、制定程序表示认可,达成了一致共识。并对《合理布局规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归纳为以下三项内容: 

  (一)针对《泸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中的第三条第(五)项尊重历史原则。在新发布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后,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按照“老证老办法、新证新办法”的原则进行。 

  (二)针对《泸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中的第四条第(十一)项四星级酒店以上星级酒店不受间距限制,每个酒店可设置1个零售点。是否符合泸西县目前发展需要?是否可以就泸西县目前发展需要放宽限制条件? 

  (三)针对《泸西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中的第四条第(六)项级以上公路沿线设置零售点间距不低于300米(县级以上公路穿过农村自然聚居地、新型聚居地的以农村自然聚居地、新型聚居地实际居住人口设置的标准为准),是否与第四条第(五项)有所冲突?  

  三、听证会意见建议处理情况 

  以上四项意见予以采纳。 

  第(一)项,修改为:(因持证人死亡、变更、继承人有意向在原经营地址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情形,不受零售点距离限制)。 

  第(二)项,修改为:(三星级酒店以上星级酒店不受间距限制,每个酒店可设置1个零售点)。 

  第(三)项,修改为:县级以上公路沿线设置零售点间距不低于300米,(县级以上公路穿过农村自然聚居地、新型聚居地的以农村自然聚居地、新型聚居地实际居住人口设置的标准为准),县级以上公路沿线为小集市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项为准。 

  我局将严格按照听证程序,将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修改后的《合理布局规定》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欢迎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云南省泸西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