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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463
  •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建议的公示

  2021年3月18日19时许,泸西县盛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建养猪场临时路面发生一起车辆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19日16时30分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进行了事故统计上报。
  3月20日,泸西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事故调查。经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召开事故分析会,形成了《泸西县盛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18”事故调查报告》,报请泸西县人民政府批复。4月8日,泸西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该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安办〔2016〕44号)第四条之规定,经州应急管理局审核批复同意,泸西县盛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18”事故不应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5月1日(7天)。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单位印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泸西县应急管理局 
  受理人:张静 
  联系电话:0873-6624952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