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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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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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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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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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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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公告
2021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发办(2021)40号)(下称“双减”文件),为严格落实“双减”文件精神,推进泸西县“双减”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现就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包含: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
二、暂停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待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及具体设置标准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将及时发布公告。
三、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