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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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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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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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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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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护生态环境,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也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保护我县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确保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进一步巩固我县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县等成果,为此,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广大居民朋友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以实际行动展示泸西人的良好素质和良好形象。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用文明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生活习惯大力营造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全体市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要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学校要从娃娃抓起,培养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长、老人改变习惯,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美丽的泸西,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倡导全体市民从自身做起,自觉争当环保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为泸西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