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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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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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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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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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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关于公布泸西县2021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泸西县红十字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泸西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泸西县红十字会获得泸西县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泸西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
2021年11月2日
泸西县2021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申请免税期限 |
1 | 12532527750655276N | 泸西县红十字会 |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