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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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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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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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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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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县域内区域实行分区分级临时管控的通告(第52号)
关于对县域内区域实行分区分级临时管控的通告
(第52号)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当前泸西县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泸西县县域内区域实行分区分级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县城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各村小组(住宅小区)原则上只保留 1 个车行口、1 个人行口,单体楼经一定隔离后保留 1 个车行口、1个人行口。居民除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外,禁止外出。
三、县城区所有经营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必要的生活物资和药品,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相应的超市、药店进行配送,配送超市、药店只提供配送,不对外营业,减少人员跨片区流动(无法使用手机进行支付的特殊人群,由网格长和社区服务人员帮忙下单购物)。核酸检测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分时段、分小区、分批次定点检测。
四、全县其他区域原则上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做到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五、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县。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泸西县的,必须报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评估后,持 48 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间隔 24 小时)、查验“两码”绿码、检测体温正常方可离开。
六、乡镇、村(社区)、村小组(住宅小区)之间禁止跨区域流动。
此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原发布的相关通告与此通告冲突的,执行本通告。未尽事宜,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照执行,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泸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0873-6621168
0873-6621232
0873-6621483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