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65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水电站安全监管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的事项:“装机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电站由能源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装机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由水利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即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为泸西县水利局,由于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有所变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主体不变) 。现将调整后的泸西县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泸西县水利局办公室实名书面反映,公示期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联系电话(传真):0873-6650345。 

  附件:泸西县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调整情况表 

 

 

  泸西县水利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泸西县小水电三个主体责任情况落实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