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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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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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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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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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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水电站安全监管专题会议纪要》中明确的事项:“装机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电站由能源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装机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由水利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即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为泸西县水利局,由于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有所变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主体不变) 。现将调整后的泸西县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泸西县水利局办公室实名书面反映,公示期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联系电话(传真):0873-6650345。
附件:泸西县小水电站“三个主体责任”落实调整情况表
泸西县水利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泸西县小水电三个主体责任情况落实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