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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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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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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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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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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优化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要求,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3〕89号)部署,现就我县启动全省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全省通办”试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启动时间
自2023年8月15日起,我县启动全省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全省通办”试点。
二、试点政策调整
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适用于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在云南省内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扩大到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
三、实施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的居民,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
(二)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居民的现役军人,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三)申请办理省内跨区域离婚登记应满足以下条件: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可查询到当事人结婚登记信息或者经联系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可查询到结婚登记档案,且系统信息、档案记录与当事人所持证件证明材料记载信息一致。
(四)补领婚姻登记证仍按原方式办理。
(五)边民、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等婚姻登记暂不列入“全省通办”范围。
(六)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暂不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
四、受理地址及咨询方式
受理地址:泸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泸西县婚姻登记服务处(中枢镇人民路9号)
服务热线:0873-6624268
泸西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