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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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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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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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泸政发〔202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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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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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志高等三位同志任职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泸西县委党组字〔2020〕16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0年第10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志高 任泸西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段明勇 任泸西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吴远波 任泸西县司法局向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