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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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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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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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泸政发〔2019〕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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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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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洪刚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泸西县委“党组字〔2019〕7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9年第7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洪刚 任泸西县司法局中枢司法所所长,免去泸西县司法局金马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建平 任泸西县司法局金马司法所所长,免去泸西县司法局向阳司法所所长职务;
熊永刚 免去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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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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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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