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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泸政发〔2019〕38号
  • 发布日期
    2019-05-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洪刚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泸西县委“党组字〔2019〕7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9年第7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洪刚 任泸西县司法局中枢司法所所长,免去泸西县司法局金马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建平 任泸西县司法局金马司法所所长,免去泸西县司法局向阳司法所所长职务;

  熊永刚 免去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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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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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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