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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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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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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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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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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5〕50号)和《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办发〔2015〕82号),设立泸西县水务局,为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泸西县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职责。
(三)根据国家、省、州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制度。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八)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九)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十二)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十五)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泸西县水务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机关制度建设、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
(二)财务物资管理科
编制部门预算;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县级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三)规划计划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拟定水务年度计划;编写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计划管理和水务统计;组织实施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水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农田水利科
负责编制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农田灌溉用水、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安全监测及病险水库的整治,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农业节水和村镇供水,调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水政水资源科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功能区划和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乡供水的水源规划、城乡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协调水文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六)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水务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水土保持科(加挂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组织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负责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负责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防汛抗旱办公室(加挂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水利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主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干旱、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拟订管理和保护河道、湖泊等水域、岸线、河(湖)的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的划定、确权、定界工作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水违法案件;负责江河、湖泊的整治;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泸西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泸西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泸西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泸西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泸西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泸西县水务局牵头,会同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泸西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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