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泸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8-02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5〕50号)和《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办发〔2015〕82号),将泸西县旅游局更名为泸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为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根据国家、省、州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旅游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旅游业、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编制全县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有关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三)负责旅行社、景区景点、旅游饭店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人员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组织实施全县旅游行业对外宣传和促销工作。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制定旅游市场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工作;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统筹开发和宣传推广;组织及参与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旅游节庆活动;编制重点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规划,指导旅游节庆品牌的打造和培育。
(六)开展与周边县(市)旅游行业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旅游行业培训工作。
(八)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泸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和旅游抽样调查工作;负责对外协调联系及机关科室间的工作协调,对局机关实施绩效管理,检查落实局机关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史料类(年鉴、志、百科)编撰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产业发展科
拟订旅游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与评价;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指导旅游重点项目的规划与建设;负责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它旅游开发建设资金;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参与旅游产业综合改革有关政策的拟订和落实;指导旅游投融资工作,负责和协调旅游业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旅游招商引资,引导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承担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有关工作;承担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有关工作。
(三)行业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旅游住宿(星级)、旅行社、旅游汽车等方面的设施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对旅游住宿(星级)、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等依法进行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游住宿(星级)初评、复核、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受理旅行社申报的审核、报批以及旅行社分设、门市部申报的备案审核和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监督管理导游队伍和服务质量;拟订旅游人才开发培养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和考评;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处理旅游投诉;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协调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负责假日旅游的协调、联络工作;对全县旅游行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管理出国旅游、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
(四)市场开发科
负责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制定旅游市场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工作;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统筹开发和宣传推广;参与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培育;组织及参与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并接待海内外媒体、重要旅行商的考察、采访和报道;负责国际、国内区域旅游合作的有关工作;拟订参加国内重点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旅游节庆活动;编制重点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规划,指导旅游节庆品牌的打造和培育。开展相邻县(市)旅游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四、人员编制
泸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实有在职人员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
五、其他事项
泸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风景名胜区申报材料的整理准备,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及监管工作;泸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国家地质公园申报材料的整理准备,泸西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及监管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