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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2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5〕50号)和《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泸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办发〔2015〕82号),设立泸西县交通运输局,为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根据国家、省、州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州的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二)组织拟订泸西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职责。指导城市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路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的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县高等级公路、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五)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养护;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

    (六)承担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协助省、州做好县域公路、桥梁、港口、码头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水路建设、维护和项目管理。

    (七)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科技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九)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办、后勤行政管理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工作报告、会议材料、综合性文件等;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和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职工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党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接待、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意见、建议、提案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全县的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公路、水路、客运站点、码头基础设施的规划;负责本县行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核工作;审核、上报、下达全县交通运输公路、水路各项年度计划及数据统计;负责交通重点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落实与监督;负责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督查,扶贫,固定资产,“美丽家园”,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等相关材料的规划、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交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中的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三)法规安全科(加挂应急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道路运输、交通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和报备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普法、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维稳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加挂泸西县地方海事处牌子)

    承担城乡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运营规范;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客运、公路交通行业的指导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发证、和船舶进出口管理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制定交通运输财务会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组织实施;指导系统内财会工作,监督、审计行业内资金、经费使用管理;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等财务管理工作;承担预决算、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本系统内审工作;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经济合同签订、对外投资、国有资产处置、设备更新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工程清欠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六)基本建设与养护管理科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地方交通基本建设的行业政策、规章、实施细则、办法;组织和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基本建设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按照公路、水路建设的基本程序,审核批复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工程变更设计;负责招投标管理、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交、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县管公路、水路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路养护年度计划及统计,监督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统筹安排和监管公路养护资金;监测和协调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线路网运行;负责安排公路灾害防治和抢修任务;指导县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审核;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

    五、其他事项

    (一)泸西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泸西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泸西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泸西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二)泸西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泸西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负责,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泸西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由泸西县水务局牵头的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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