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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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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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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泸办发〔2019〕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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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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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泸发〔2019〕3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泸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9〕12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泸西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9〕1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泸西县信访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泸西县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昆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组织推进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泸西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泸西县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文稿起草、组织人事、政务公开、财务和资产管理、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安全、后勤、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指导科。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工作职责。
(三)办信接访和网络信访科。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或通过“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等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分类转送、交办、督办群众重要来信(含网络信访)、来访信访事项,信访数据统计和分析、反映群众来信(含网络信访)、来访中的重要情况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信访法治化建设以及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接待工作。承担省、州、县党政主要领导电子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来信(含网络信访)、来访办理工作。
(四)督查督办和协调联络科。负责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信访积案化解,以及协调指导全县进京到省到州访的协调处置,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对乡镇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信访形势综合分析,维护来访接待场所信访秩序,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承担泸西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县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第五条 泸西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第六条 泸西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数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8号
办公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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