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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28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20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单位名称: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管部门: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机构规格:副科级

  单位类型: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主要职责:承担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县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9号

  监督电话:0873-3177338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省、州、县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制定交易中心相关交易业务流程、交易规则、监督规则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二、承担泸西县权限范围内公共资源的有形市场交易服务。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交易,政府采购及国有产权交易,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中介机构选择交易等。为社会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交易场所和平台服务;

  三、负责建立泸西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集、发布和存储、管理相关交易信息;

  四、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交易,政府采购及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技术、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五、对相关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质疑和投诉;

  六、统一管理使用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及各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评标专家库,提供评标专家系统平台抽取服务工作;

  七、按规定接受业主方或代理公司委托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八、负责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数量、信息等各种报表资料(含录音、摄像、照片)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报送;

  九、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行要求,负责交易中心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及软、硬件设施建设;负责对中心相关设备、场所进行日常管理。

  十、负责对进场交易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和管理;

  十一、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及日常调阅;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3-3177335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工程建设交易科职能职责

  (一)负责提供工程建设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场地服务。

  (二)负责受理工程建设交易项目进场登记、信息发布工作。

  (三)协助招标人在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平台抽取工程建设评标专家服务。

  (四)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工程建设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含纸质记录、电子文档、音视频资料)。

  (五)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数据统计、信息分析的上报工作。

  (六)对工程建设交易活动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七)接收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职能职责

  (一)负责提供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场地服务。

  (二)负责受理政府采购交易项目进场登记、信息发布工作。

  (三)服务好代理机构组织政府采购交易进场活动,确保交易项目公开、公平、公正。

  (四)负责审核“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和采购商品上架工作。

  (五)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含纸质记录、电子文档、音视频资料)。

  (六)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土地矿产资源交易科职能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相关交易规则。

  (二)根据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负责承办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转让交易的具体工作。

  (三)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交易咨询,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转让交易的投标、竞买申请材料,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投标、竞买人资格,按规定收缴投标、竞买保证金。

  (四)主持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转让交易活动,严格按照交易结果及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及时签发土地及矿业权《中标通知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及收退保证金。

  (五)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交易登记台账,按时做好土地及矿业权交易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