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泸办发〔2019〕71号
-
发布日期2019-12-13
-
时效性有效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泸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的通知》(泸编〔2018〕1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和界线内完成勘界、设置界桩和标识牌。
(二)宣传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汇同有关部门,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参与湿地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拟订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湿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落实湿地资源保护和恢复措施,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并做好湿地公园建设的档案积累及其管理。
(四)负责制定和落实湿地公园管理和巡护制度。
(五)负责湿地公园范围内湿地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参与做好外来物种防控。
(六)负责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知识。
(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办文办会、人事管理、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机要保密、统计、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保护管理科。参与湿地保护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湿地公园管理和巡护制度,落实湿地资源保护和恢复措施;负责湿地公园建设及相关档案归集管理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
(三)科研监测科。负责湿地资源的调查、监测及湿地公园基础数据库建设,参与做好外来物种防控工作;负责与科研院所的科研合作与科学考察,承担湿地保护科学研究工作。
(四)科普宣教与生态旅游服务科。负责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知识;负责解说系统建设、人员培训、网站管护等工作;负责生态旅游相关工作。
第五条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事业编制12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泸西县阿庐大街中段县残联5楼
办公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3-6699399
负责人姓名:喻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