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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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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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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泸办发〔2019〕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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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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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融媒体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泸发〔2019〕3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9〕12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9〕1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泸西县融媒体中心为中共泸西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管理。保留泸西县广播电视台呼号。
第三条 泸西县融媒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好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把握新闻宣传基调,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为泸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二)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负责全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及领导调研的宣传,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的融合发展、安全播出和转载工作。
(四)负责对播音员、记者、编辑及通讯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配合上级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
(五)负责重要新闻、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的策划。
(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泸西县融媒体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转,做好各部室的协调对接工作;负责办文办会、财务、信息、机要保密、督查、档案管理、综治维稳、信访、应急、后勤保障、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相关工作;负责承接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对接各部室完成红河日报社、州广播电视台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融媒体中心的工作纪律、考勤等工作。承担组织、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总编室。负责融媒体重要新闻、专题报道及大型活动的策划;负责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新闻内容的审查、校对、监制、审核把关及推送工作;负责节目引进、学术交流、业务提升及作品评优工作;负责与中央、省、州媒体的上下联通工作;负责播音员、记者、编辑及通讯员的培训管理及各类新闻采用的统计、登记工作。
(三)采编部。负责配合上级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负责协助总编室做好重要新闻的选题和策划;负责做好各类新闻的采访报道;承担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新闻内容的采写、编辑和制作工作;负责各类新闻平台所需的新闻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内容。
(四)业务部。负责各类专题、栏目、宣传片的选题、策划、采写、编辑及制作工作;承担广播电视频道的编单工作;承担公益广告、广告策划、市场营销等工作;负责拓展微信、客户端等融媒体业务,做好节目包装,推动媒商合作。
(五)技术部。负责演播大厅、网络、线路及各类设备的维护、检修和保养等工作,确保中心各项机电设施的正常运转;负责网络、线路、灯光等故障的技术培训;负责值机监控,保障视频节目和网络新闻的安全播出。
(六)物媒物联中心。负责中国红高原物媒物联中心建设及运行工作,发挥中心平台作用,以泸西优质物产为媒介,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工作,讲好泸西故事,塑造红高原·泸西地域形象品牌。
第五条 泸西县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30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4名(副科级)。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106号
办公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3-6627512
负责人姓名:陈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