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云南泸西产业园区无浪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2、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东侧约2公里处;
3、规划规模及内容:规划范围东、南、西以大为焦化企业范围为界,北至大无浪村以南700米处,规划占地面积共为1.52平方公里(约为152.11公顷)。
园区规划形成“一园、两轴、两区”总体布局,一园:云南泸西产业园区无浪化工园区;两轴:东西向产业发展主轴、南北向产业发展次轴;两区:基础化工区、拓展化工区,主要以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以煤焦化工发展方向为主)为主导,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合成材料、有色金属化工新材料产业等产业为辅助,打造行业科技领先、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良好的绿色、低碳化工园区。
本次规划时限确定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2024—2025年),重点建设阶段;中期(2026—2030年),全面建设阶段;远期(2031—2035年),完善提升阶段。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oEyIxafcdILjLUzHWKlwg;提取码:wxme。
2、纸质报告查阅方式
公众可至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查阅报告书纸质全文,地址: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云鹏大道1号(县职教中心信息楼二楼)。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规划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规划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下载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对《规划》如有异议或提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和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有效的联系方式,向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邮寄公众意见表,也可将公众意见表扫描并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六、规划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云鹏大道1号(县职教中心信息楼二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73-6654468;
电子邮箱:710675632@qq.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西城时代A座32楼10-12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71-68390637;
电子邮箱:184892345@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盖章):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