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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关于受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的公告

来源: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9-04-12 浏览次数: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严厉打击全县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请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受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主要受理党员、村(社区)组(居)干部、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存在以下12类涉黑涉恶犯罪的有关线索举报: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 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80;0873-6629226

邮寄地址: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枢镇建设路106号,县委组织部),邮政编码:652499。

欢迎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