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转办件D2YN202104290005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举报内容“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老尖山村正南哨砂场于2020年8月停工整改,2021年3月复产,目前粉尘污染严重扰民,疑似敷衍整改。”经调查核实:泸西县正南哨砂场2018年3月9日采矿许可证到期,2018年7月1日向泸西县人民政府提出矿山恢复治理申请。2018年10月19日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泸西县正南哨砂场恢复治理方案审查会,会议决定:泸西县正南哨砂场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从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结束; 2020年4月15日泸西县正南哨砂场向自然资源局提出延期申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20日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会议决定:泸西县正南哨砂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延期到2020年8月31日;在恢复治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2020年10月29日县安委办召开泸西县正南哨砂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同意泸西县正南哨砂场严格按照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重新修改完善治理方案,并如期完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021年4月30日16时许,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泸西县正南哨砂场未进行治理工作。2021年4月30日20时许,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砂场进行调查核实,该砂场正在进行除险加固治理工作。一是2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正在进行分台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无组织扬尘,未采取降尘措施;二是1条破碎生产线(2台破碎机)在运行,破碎生产线未采取防尘措施。
二、调查结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整改措施:一是分台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治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二是对破碎生产线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砂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