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机制,筑牢粮食安全底线的
提案内容(摘要):一、明确管护责任。要明确划分县乡两级政府的管护职责,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探索“谁受益谁管护”模式,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及各利益方的积极性,开展好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
二、健全管护机制。要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实现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无缝对接,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
三、用好管护资金。要在县级财力无力配套的情况下,用好用活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对该资金实施绩效管理,以发挥其最大效应。探索引入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有效节省管护成本,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发挥长期效果。
承办单位: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飞
协商方式:其他方式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政协泸西县十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泸农科函〔2025〕99号)。
接到提案后,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地进行踏勘,并完善相关制度。你们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机制,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提案,已制定泸农领办〔2023〕5号文件。为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推进农田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系列规定》,制定了以下管护机制。
1. 泸西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试行)
2. 泸西县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试行)
3. 泸西县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
4. 泸西县农田建设验收规定(试行)
5. 泸西县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试行)
6. 泸西县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试行)
7. 泸西县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8. 泸西县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
办结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