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规范城区广场舞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突出,城管部门、公安机关以劝解为主,执法人员一走立马恢复原样,更有甚者报复式将音量开得更大,建议:一是建立职能部门职权宣讲或通报机制。二是试行定点、定时跳广场舞机制。三是加强中考、高考期间的广场舞监管。
承办单位: 泸西县公安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孔德友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已完成第一、第三点建议。一是在日常巡逻及社区走访工作中,社区民警对城区文化广场、石龙广场、秀山小广场等广场舞组织者、参与者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宣传,对接报的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同时,组织广场舞组织者签订承诺书5份,确保减少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二是在中考、高考期间禁止开展广场舞娱乐活动,确保参考学子有良好的备考环境。 第二点建议列入工作计划,将继续加强与环保、住建、文旅等行业部门商定工作措施,落实城区各广场实际管理者,减少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
办结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