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引入社会资金加强泸西县城江西街片区砖木建筑的修缮和保护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是结合近年房地产政策对仍在江西街片区内砖木建筑居住的居民给予公租房、廉租房政策,以此将砖木建筑置换。二是政府收回砖木建筑后,对片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加以完善,在制定修缮指标的情况下,以出让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形式,将其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引入社会资本,在原有建筑基础上对其进行翻修、改造、保护。
承办单位: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艳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关于结合房地产政策,对江西街片区内砖木建筑进行置换的建议。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2012年施行)等相关规定,廉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公租房覆盖范围更广,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2013年起,国家推进两者并轨运行(建保〔2013〕178号),统一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或“公租房”。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需求,其分配、使用和处置需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具有保障性和公益性。经查询房地产及公租房现行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目前暂无有关利用公租房、廉租房政策可以置换江西街片区内砖木建筑的政策支撑。
二、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对原有建筑进行翻修、改造、保护的建议。该项建议我局已合理采纳,已将有关资金筹措建议纳入《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2035年)》。为切实强化江西街保护工作,2024年7月17日泸西县江西街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后,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及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2035年)》,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针对资金筹措建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最终拓展形成了3条资金筹措方面的建议写入规划予以保障实施:一是设立县级保护基金,统筹财政资金、土地收益及社会捐赠;二是推行“修缮换经营权”模式,推广“旧材抵资金+入股联营”机制;三是采用“EPC+0”模式引入专业运营商,优先布局非遗工坊等轻业态控制商业比例。
目前,《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2035年)》正按有关规定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待规划批准实施后,有序有效实施古建筑保护修缮等相关项目,使我县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在城乡建设中不断得到加强。
办结时间:2025年10月28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