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果吉村至凤舞村至喷泉三村连接道路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对果吉村至凤舞村至喷泉三村连接道路硬化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承办单位:泸西县交通运输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陶光强
协商方式:直接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对泸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泸交函〔2025〕17号),通过实地踏勘,建议中所提的果吉村至凤舞村至喷泉三村连接道路,起点果吉村委会草海子村坝塘,终点接喷泉道路,全程长约5.8千米,道路挖填方量较大,预计需要550余万元;目前道路所覆盖的自然村均已通硬化路,修建完成后更多是满足农户的生产要求。由于“十四五”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仅支持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该道路属于产业道路,目前无法争取项目和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支持,需由县级财政全额出资建设,鉴于县级财政困难,无力自筹资金建设,因此暂不具备建设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十五五”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政策导向,积极争取项目和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支持,对该路段进行修建改造。
办结时间:2025年10月20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