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地下水取水许可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议进一步规范县域内单位和个人地下水取水许可和管理。二是根据《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
承办单位: 泸西县水利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水利局、副局长、殷占福
协商方式:2024年10月18日,集体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水函〔2024〕61号复文如下:
提案提出后,县水利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完成新增取水许可审批2件、延续3件、变更4件、注销3件;针对近期无序取用地下水行为,5月15日水利局抽调9名行政执法人员,成立2个专项排查检查组,对全县打井卖水、群众举报打井、洗葱厂改变取水方式取用地下水等行为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取水户39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69份,其中:洗葱厂19份,制冰厂4份,群众举报打井(乡镇来函查处)30份,围湖造田、侵占河道6份,现场发现打井制止10个。目前,已整改销号47个,立案查处22个(立案查处件中已缴纳罚款12家共计32万元,目前还有1家未缴纳罚款,待办理取水许可9家),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受理1件。
为进一步规范县域内单位和个人地下水取水许可和管理,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的公告》、《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地下水管理。
依照《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和标准,加强计量设施维护,确保水资源费应收尽收,2024年1月至10月共征收水资源费328.02万元,其中:正常征收水资源费271.79万元,超取水许可征收水资源费4.45万元,补缴历年水资源费51.78万元。
办结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