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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034号建议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26 浏览次数:



建议标题:《关于永宁乡笼册村委会张家寨大板田水库改扩建项目工程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 永宁乡笼册村委会张家寨大板田水库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当时技术水平限制,经济条件落后,修建的坝体为土坝,无任何质量保证。因年久失修,大板田水库已无储水、防洪、灌溉等作用,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承办单位: 泸西县水利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水利局、副局长、殷占福

协商方式:2024年10月18日,集体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 泸水函〔2024〕47号复文如下:

建议提出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张家寨大板田水库改扩建项目开展项目规划论证,经技术人员实地勘测,从水文、地形地质等进行综合分析,暂不具备扩容条件,水库改扩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水库径流区来水量与改扩建库容不匹配,不满足改扩建条件。二是从要素保障进行分析,暂不具备改扩条件。用地要素保障方面:张家寨水库径流区范围内农田分布较广泛,根据库区地形地貌及地质条件,经与自然资源部门三调数据进行比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根据现行政策,用地调规难;资金要素保障方面:根据水利项目事权划分和“放管服改革相关规定,小型水库的水利项目事权在州、县,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筹措均由州、县负责,建设资金由州、县统筹筹措,水利工程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收益难以满足发债、融资条件。

鉴于目前,水库不具备扩容条件等,我县财政困难,暂不能组织实施。在今后,我局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做好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日启动实施,造福当地人民群众。

办结时间:2024年10月19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