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加强中枢镇城区非主干道及小区道路停车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进一步加强中枢镇城区停车布点的规划;对新建大型建筑物及小区要重点审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是否符合配建标准;制定合理的停车收费标准,;加强城区非主干道及小区道路停车管理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并对违规车辆给予处罚;增加城区公共交通车的线路及发车次数。
承办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姚红章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加强城区停车布点规划工作,切实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制定并实施了《泸西县县城道路停车泊位补漆增划及精简车位标线实施方案》,对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合理增减,目前我县城区道路机动车位总数为3929个。二是谋划推动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新建黄草洲片区、西入城片区、白水塘片区、西片区、东北片区、高原足球训练基地片区6个停车场,设置停车位共计4669个(其中充电车位467个),并配套建设室外附属设施,目前东北片区停车场已建设完成,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推动有效进行经营管理。规划控制,严格审查新建大型建筑物及小区配建停车位。在规划方案审批前,规划部门根据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的规划设计条件,严格审查停车位规划设计情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均按照审批的方案对车位配建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新建大型建筑物及小区配建的停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以适应车辆发展的需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县城区共有停车位27209个,其中道路停车泊位3929个、单位及居住小区停车位23280个。制定合理的停车收费标准,有效控制车辆停放。县建成区内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均统一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县内市政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泸政复〔2022〕396号)的标准进行,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常态化管理。其他停车场的收费工作,大部分根据区域、需求、时段不同,参照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执行。切实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管理。交警、住建、社区等有关部门和组织认真履职,严格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泸西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停车管理相关工作,有效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小区道路停车由各物管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交通安全、道路停车等内容,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范停车。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共交通线路和车次。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公交公司结合县城区不同地段、时段出行特点,及时调整发班频次,避免乘客大规模聚集在站台。目前,开通警馨苑至中枢镇初级中学(建设小学5、6年级)学生专线,试运营开展泸西二中至警馨苑学生专线,以门对门服务的模式,节约了家长的出行成本、时间,一定程度缓解了交通压力。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071号提案的答复(泸建函〔2024〕30号)
办结时间:2024年10月30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