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解决一号箱涵连接口污水外露问题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1号箱涵坐落于城东边,位于中枢镇新华社区辖内。1号箱涵下段在湿地公园建设中为方便排放污水由城建局2020年建设完工,上段在七个专项行动卫生整治中遮盖黑臭水体由城投公司2021年建设完工,中间有50余米黑臭水体部分裸露在外,无人管理,造成污染,热天散发难闻气味污染空气,雨天黑臭污水向外溢出,影响城市容貌,给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造成影响。
建议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1号箱连接处,裸露在外的50余米黑臭水体部分的建设。
承办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白艳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号箱涵位于官井街以东、泸源大街以北,该箱涵于2021年12月建成,主要用于缓解新华片区排水排洪困难情况。由于当时资金有限,且还需征用土地(项目建设资金不能用于征收土地),故还有约50米未连接上游沟渠。上游沟渠穿过新华社区居民区,顶部已被封闭,并接入大量生活污水,造成雨污合流。同时该沟渠还连接东子河。
鉴于上游沟渠当前雨污合流实际情况,我局将积极谋划雨污改造相关项目,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待资金落地后将有序改造新华片区雨污管网,解决1号箱涵连接问题。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泸西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泸建函〔2024〕42号)
办结时间:2024年10月30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