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2024102号提案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提案标题: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中开展禁用或适当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建议在全县范围开展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孩子适当正确使用手机行动,宣传正确理念,规范教师利用现代网络布置学生家庭作业,制定管理公约,签订承诺书,进行适当的宣誓活动,做到管和教结合。

承办单位: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涌铭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泸西县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102号提案的答复(泸教体函〔2024〕221号)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县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通过家长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知悉手机管理相关规定,向家长宣讲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和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二是规范教师利用手机布置家庭作业。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各类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三是制定手机管理公约。全县各学校共制定手机管理公约72份,明确学校、家长对学生上下学时段的手机管理责任等内容。用家长群、班会等方式宣传手机管理公约。四是签订公共承诺书。各学校根据公约内容和学校实际制定关于学生手机使用的公共承诺书并完成签订。五是进行宣誓活动。各学校利用升旗仪式、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进行校园内不使用手机的宣誓活动,通过团体宣誓深化学生校内不玩手机、校外合理适用手机的意识。六是管、教结合。各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常态化对校园内学生违规携带手机开展日常排查和收缴管理,通过排查、检查达到宣传教育和震慑的多重效果。

办结时间:2024年9月27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