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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2024089号提案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提案标题:关于出台实施《泸西县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建议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泸西县中小学教育惩戒实施细则,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尤其是学生家长分清惩戒与体罚的区别。

承办单位: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涌铭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泸西县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089号提案的答复(泸教体函〔2024〕215号)

县教育体育局于2024年9月18日制发《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泸教体便签〔2024〕173号),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各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警示教育等途径,积极宣传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惩戒规则(试行)》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形成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共识,使广大教师对教育惩戒会用善用、敢用真用。二是完善校规校纪。各学校要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见,根据学生特点,结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和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并公布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家长宣讲校规校纪,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三是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各学校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各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办结时间:2024年9月27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