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切实落实核心烟区管理保护办法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建议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建立核心烟区管理保护联系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能职责,使管理办法有落实、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让管理办法中的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制定土地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切实遏制土地无序流转现象,让烤烟种植,以及其他农作物有序轮作。
承办单位: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督办领导: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磊
协商方式:电话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政协泸西县十届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泸高特函〔2024〕3号)。2021年5月,县人民政府制定《泸西县核心烟区保护管理办法》下发到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办法》要求在核心烟区规划区域内,有计划地进行产业轮作,通过3年调整,实现以烤烟为主的产业轮作模式,恢复稳定核心烟区。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推进核心烟区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落实乡(镇)、村两级产业规划,做好核心烟区保护的具体工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将烤烟作为泸西县农业产业规划的第一产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推进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州烟草公司泸西分公司负责组织烤烟种植生产等工作;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核心烟区保护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齐心协力推进核心烟区建设保护工作。
2013年11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已在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挂牌成立“泸西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专职从事全县土地流转服务工作。自2014年1月至今,已制定出台《泸西县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方案》、《泸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的相关制度保障,对全县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对象、流转方式、流转内容等全面进行规范,为全县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打牢坚实基础。
办结时间:2024年9月
办理结果: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