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划拨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补偿款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2021年以来,中枢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攻坚克难、想方设法积极做好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镇完成项目征地6110.125552亩,占总项目用地的三分之二还多,已兑款土地总面积5890.355362亩;已开单未兑款面积53.145575亩,需征地款3185778元;未开单未兑款面积约166.6246亩,需征地款约11579737.17元。新看守所征地96.03亩,需支付新看守所建设用地征地款8079494元;还需拨付征地工作经费7314332.67元。以上项目合计,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指挥部还需拨付中枢镇项目征地相关资金共计30159341.84元。为进一步做好未领到征地补偿款群众的思想稳控工作,恳请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指挥部及时拨付中枢镇一定比例的征地补偿款。
承办单位: 泸西县财政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夏永红
协商方式: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泸西县财政局于2024年5月27日与罗识夹代表就该建议所提事宜进行直接见面协商,提出如下答复意见:泸财函〔2024〕3号,关于划拨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补偿款的建议,截止2024年5月6日,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中枢镇征地预计应补偿357953167.66元,已兑付345403140.15元(其中2024年已兑付3351032元),未兑付资金12550027.51元待债券资金归位后逐步解决。
办结时间:2024年7月21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