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泸林函〔2017〕19号
徐学芬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理性对待传统习俗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第31号)已转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火把节燃烧木质火把,既污染环境又破坏森林资源,还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县林业局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节日燃烧木质火把的传统陋习,树立保护环境、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的意识,过文明“火把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立法树新风。每年火把节前夕,均发布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火把的通知》,坚持把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火把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强有力措施来抓,倡导文明新风,对火把生产、销售市场进行了取缔和整顿。
二是广泛宣传强意识。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标语等宣传形式,把各中小学、村民小组、农村集贸市场作为宣传的重点,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力营造保护生态,改善环境的舆论氛围,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坚决抵制和打击生产、销售木质火把的不法行为。
三是联合执法抓整治。组织森林公安、林政科、木材检查站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清理收缴木质火把专项行动,执法人分别到县城区域农贸市场、集市火把销售点对销售火把的商贩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广大贩卖商移风易俗,破除节日燃烧木质火把的传统陋习,树立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的意识。2016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车辆 34台次,签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7份,收缴非法生产销售的火把500余个。
下步,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力度,逐步把燃烧木制火把引导为电子火把、煤油火把。同时,加强巡查管护力度,严厉查处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从源头上治理。
感谢你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林业局
2017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 杭,6653256)